徵才訊息

【臺灣新北地檢署】招募觀護心理師
2025-06-30

求才期限:2025/6/27-2025/07/09
機關名稱:臺灣新北地檢署
職缺名稱:觀護心理師
需求人數:正取1名,備取1~2名
工作性質:全職
面試日期:114年7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15時(倘面試日期變更將另行通知)
 
報名表下載網址:
https://www.pcc.moj.gov.tw/293833/293987/293988/1295264/post
(前次報名截止日前,因未徵滿足額約用人員,報名截止日期自動展延兩週)
 
工作內容
(1) 個別會談(含個別心理治療/諮商與初步精神疾病篩檢):
甲、依地方檢察署心理師個案轉介服務流程中開案標準規定執行。
乙、建議數量:每月40人次內為原則。
丙、建議形式:每次50-60分鐘為原則。
丁、建議個案:以保護管束個案、有需求、動機或明顯主訴的個案優先,並參酌保護管束執行者之意見。
戊、初步篩檢精神疾病,視結果必要時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轉介。
(2) 團體心理治療/諮商:
甲、視地檢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(如:藥/酒癮共病、家暴、性侵團體等)。
乙、建議數量:每月2團為原則。
丙、建議形式:每團以12人為原則。
(3) 行政業務:
甲、規劃並執行地檢署年度心社人力相關業務。
乙、協助心理師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(如:執業登記、經費核銷、成果報告、評鑑等)。
丙、依需求出席相關跨專業會議。
丁、其他交辦之觀護相關行政業務。
工作待遇
(一)採月薪制,每月薪資47,840元(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、健保等費用);於地檢署任職滿1年未滿2年者,自任職滿1年後次月起,每人每月薪資為48,300元;於地檢署任職滿2年者,自任職滿2年後次月起,每人每月薪資為48,760元。
(二))福利、待遇:
(1) 享勞保、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退休金。
(2) 年終工作獎金最高發給1.5個月(依年終考核發給),比照「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(3) 補助執業登記規費、公會入會費、公會常年會費,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之繼續教育課程相關費用。為維持人員之專業性與執照更新要求,得自行參與專業證照相關之繼續教育積分課程進修,進修時間若於上班時間則核予公假(半年時數不超過16小時,每年時數不超過32小時),機關指派之訓練課程不在此限。
工作地址: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56號
條件要求
(一) 中華民國國民,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、諮商心理師證書,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有兩年以上執業登記經驗者尤佳。
(二) 性別不拘,男性須服畢兵役(替代役)並附退伍證明文件,惟免服兵役者應附免役證明文件。
(三) 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。
(四) 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: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在本機關任用,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。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。」所定應迴避之情事。
(五) 依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,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。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。
聯絡人:觀護人室黃心理師
聯絡電話:02-22622076轉6290
聯絡信箱:psychiguy6293@mail.moj.gov.tw
 
應徵方式: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7月9日17時止,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,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56號,封面註明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黃家慶臨床心理師收」及「參加約用人員(觀護心理師)甄選」,郵寄者以送達本署日期為憑(非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),逾期不受理。